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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补贴发放条件是什么

时间: 欣敏 热点文章

高温补贴发放条件如下:

1、高温天气是指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在35摄氏度以上(含35摄氏度)的天气;

2、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不含33摄氏度)的,应当在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基础上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3、建立高温津贴正常调整机制。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高温津贴日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元。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日21元。同时,建立高温津贴正常调整机制,实行高温津贴与职工平均工资挂钩办法;

4、高温津贴按日计算、按月发放,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5、高温津贴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

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摄氏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如单位不给高温补贴,职工可以通过哪些方式为自己维权?

《关于发布山西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的,劳动者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因此,对于应发而未发高温补贴的用工单位,劳动者可通过以上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省为何要发布高温津贴标准?

多年来,我省在高温劳动保护方面执行的是2002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但由于高温津贴不是国家强制要求企业发放。的劳动报酬内容,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及时保护。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的精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出台高温津贴标准是一项行政性举措,用人单位有义务认真执行这一标准。

高温作业中暑享工伤保险吗?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遇符合高温津贴发放要求但用人单位拒发高温津贴,职工可向工会组织反映。发现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怎么申请高温补贴

可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出申请,如果被拒绝的话,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

(一)根据你所在省市区的《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中的条文申请:

一般情况下:

劳动者如果在高温天气下工作,试举重庆市标准为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不含37℃)为一般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7℃ 以上、40℃以下(不含40℃)为中度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则为强度高温天气。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除按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外,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其中中度高温天气下按每人每天5元至10 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下按每人每天10元至20元标准发放。

这个气温不是以天气预报的电视或是广播为准的,是以你当地所在的气象主管部门,如__市气象局发布的当日气温为准。

(二)如果符合上述,你可以直接打申请报告“关于高温补贴的申请,根据__办法,在__情况下,应给予__补贴。现特向公司申请,__。”如果你是个人的话,最好是向主管提,由主管写申请,主管不受理的话,可以连同一起在高温下作业的同事联名申请;如果你是负责相应部分的主管的话,你自主申请, 并附上如不申请可能会给公司造成罚款的具体条文附件,请公司领导审批,并做好日常的气温统计工作及高温作业人员数统计,以便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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