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广州职工社保缴纳基数比例
7月起广州职工社保缴纳基数比例(2023年)
用人单位202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比例
用人单位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如下:
基本养老保险上下限比例:(2023年7月-2024年6月)
上限26421元,下限5284元,单位缴费比例14%,个人缴费比例8%。
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上下限比例:(2023年1月-2023年12月)
上限28368元,下限5674元,单位缴费比例6.85%,个人缴费比例2%。
失业保险上下限比例:(2023年7月-2024年6月)
上限38082元,下限2300元,单位缴费比例0.8%,个人缴费比例0.2%
工伤保险按行业分为八档费率。
(一)对各类行业对应的工伤风险基准费率分别调整为:0.2%,0.4%,0.6%,0.8%,0.9%,1.0%,1.2%,1.4%。
(二)用人单位属于一类行业的,其费率分为三个档次,即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不实施费率下浮;用人单位属于二类至八类行业的,其费率分为五个档次,即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执行浮动费率的缴费单位名单及费率由人社部门提供。
社保业务受理部门
市属以上单位的社会保险业务在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区属单 位、自由职业者的社会保险业务在所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以下全部统 称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单位社保办理手续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2、《基本存款帐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如有《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
6、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验资报告》及复印件;
7、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已在广州市统筹范围外参保的,请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
8、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
9、填写《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二份;
10、于办理后的次月10号前到相对应地税部门办理缴款协议。
单位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办理
用人单位发生注销、停业、解散、破产、撤销或其他情形时,须当月到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需要携带的材料有:
1、《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2、地税局(或者是国税局、工商局)出具的注销受理回执或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当月的社会保险费银行托收凭证原件、复印件;
4、如有欠款,需缴清欠款,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复印件;
5、填写《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两份,办理全部参保人员的减员手续。
单位参保登记资料变更的办理
除上述资料外,单位还需填写《参保单位基本资料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
单位人员社保日常业务的办理
(一)单位人员增减变动的办理
已参保单位每月人员有变动的,需在每月月底前办理有关手续,并提供以下资料:
1、《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2、《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二份。
省属单位退休人员在省社保局核定批准退休后,应及时填写《省属单位参加广州 市医疗保险新增退休人员名单》,经省社保局盖章确认后,前往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 构办理本单位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增员手续。
(二)参保人员年度缴费工资的申报
每年 3-5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情况, 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新一年度缴费工资(原则上要求用电子文档方式申报和网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