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简单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土方及基坑围护工程二标段土石方运输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按现场实际完成土方量结算。
第二条:每车单价:_________元/车。
第三条:付款方式为按____________车结算一次。
第四条:此每车_________元运输价格不含收马道。
第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承运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本工程完工甲方付清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居间合同简单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租用条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此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意将位于租给使用。租期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每月租金为________元正(人民币),每期号前交下期租金。
二、自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缴交按金______元,合同期满乙方结清有关租赁费用并归还锁匙后后如数退回乙方,若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三、租赁期内,甲方保证房屋符合出租使用要求,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即时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利用该房屋进行损害公共利益或非法活动的,其行为自负,与甲方无关。
2、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擅自将房屋转租给他人,或因干扰近邻被投诉或路边乱放车辆。
3、乙方拖欠租金,超过5天不交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限乙方10天内连同物品搬出,若乙方到期还没搬出,甲方视乙方自动放弃房屋室内的所有物品,甲方有权作废物处理。
四、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如期把房产交付乙方使用,甲方应赔偿乙方违约金,标准为一个月租金。
2、如乙方逾期交租,除如数补交租金外,还支付违约给甲方,标准为一个月租金。
3、租期内,若甲方提前收回房产,除退还乙方按金、所余租金外,还要赔偿违约金壹个月租金元给乙方;若乙方提前退租,除缴清所欠费用外,其按金转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4、凡连墙电线、灯屋内、外所有装修等不能拆走。
五、房屋在租用期间发生事故造成损毁,与甲方无关,乙方需付全部负责赔偿给甲方(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毁坏或导致乙方财产损失,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出租方)签字:乙方(承租方)签字: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居间合同简单篇3
委托人甲(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租赁、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委托人甲的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__路_______号_______栋_______单元____室,共_____套,其设计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房屋落成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
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上述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并作了实地勘察。
第二条委托人甲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与内容相同见附件1)
1.为委托人甲欲出租的上述房屋寻找承租人,并将该房屋以及委托人甲的要求等报告给承租人。同时,将承租人的情况报告给委托人甲。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委托人乙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同委托书内容,见附件2)
1.委托人乙欲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地段承租___________房屋____套,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居间人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委托人乙,以便促成委托人乙承租房屋的目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居间人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
居间人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委托人____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1.按合同标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其中委托人甲_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大写____),委托人乙______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
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人双方一次性支付居间人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其中,委托人甲:小写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委托人乙:小写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费用。
1.一次性向居间人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__________%。
2.根据居间人的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___________%。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居间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
(3)干预委托人租赁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
(4)居间人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居间人预期获得佣金总价款的_________%。居间人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居间人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
2.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居间人利益的;
(3)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居间人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居间人无法完成居间任务、并给经纪人造成实际损失的;
(4)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
1.已经向居间人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按照居间人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3.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___________%赔偿于居间人。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另一方催告后,在___________天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履行不能的。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合同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签订补充协议,不能签订补充协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各具一份,备案一份。
委托人甲: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签章: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居间合同简单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金投资居间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保证认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第一条、甲方声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二条、乙方声明
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乙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三条、委托事项
甲方欲为 项目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目标为人民币 元。为了顺利实施此计划,现委托乙方:
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为甲方介绍引进投资人,为甲方与目标企业及其股东进行斡旋和谈判,并协助促成甲方与目标企业签定投资合同。
第四条、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超过以上期限没有完成融资目标或者仍需要融资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积极配合乙方,为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2、依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文件。
3、对乙方及目标企业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予以保密。
4、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 日内与乙方介绍的他方进行私下交易。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汇报居间进展,并全程派员参与与目标企业及其股东进行斡旋和谈判。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甲方提出的条件与目标企业充分沟通,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目标企业达成合作协议。
2、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已经事先核实。
3、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对甲方及目标企业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予以保密。
5、对甲方及目标企业的商业秘密等秘密予以保密。
6、依照甲方要求完成居间任务,可要求甲方依据协议约定支付佣金。
第七条、委托事项的终止
“终止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三条所列全部委托融资事项后终止双方合作。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甲方与合作方未签定合同,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八条、费用与佣金
1、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融资事项的,甲方按照每一次投资人的投资款额的 %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的支付方式: 投资款到达甲方账户的 日内支付。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2、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除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九条、解除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本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违反保密义务的,守约方可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守约方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可要求违约方承担实际损失。
3、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与目标企业私下签约的,乙方仍有关要求取得约定佣金,并主张佣金 %的违约金。
4、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可依据佣金 %的标准收取违约金,逾期 日的,乙方可解除本协议。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特别约定
甲方:
授权代理人:
日期:
乙方:授权代理人:
日期:
居间合同简单篇5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1.租赁标的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天津市_________之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在良好的情况下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使用。签订本同前,甲方明确表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该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租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产权人为:_____(该房屋具体情况以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为准)。
2.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交房条件: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该房屋钥匙交给乙方,甲乙双方结清之前的水、电、煤气、暖气、数字电视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并由甲、乙双方签署《物业验收单》。
3.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3.1租金数额:每月人民币_____元整(小写¥:)。
3.2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整。
3.3支付方式:租金按个月为一期支付,乙方应于一期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付清,以后每期租金支付时间应为该期起始日的日前。每期租金由乙方以①现金②支票③银行划账方式中的第____种方式,支付给甲方。
4.其他费用
4.1租赁期限内,因使用该房屋产生的下列费用①水费②电费③煤气费④暖气费⑤电话(通讯)费⑥数字电视费⑦物业管理费⑧宽带费⑨其他;其中甲方承担上述______项,乙方承担上述______项。
4.2乙方是否要求甲方提供合法有效之租金发票:□是,则租赁税由方承担;□否。
5.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5.1在甲乙双方物业交验后,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则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日租金的一倍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超过十日,除如数补交租金及滞纳金外,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9条约定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5.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及装修、附属设施、设备(详见附件《移交清单》)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若乙方发现该房屋及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有损坏或者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维修;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七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3租赁期限内,乙方应合理使用该房屋及装修及附属设施、设备。若由于乙方的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损毁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或从租赁保证金中等额扣除。如乙方造成的毁损无法修复,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乙方拒不缴纳的,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等额扣除。维修费或赔偿金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的,乙方应当于甲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补足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不足以抵付上述维修费用或赔偿金的,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给甲方。
5.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在乙方将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等向甲方交割清楚、并付清所有乙方应付费用当日将租赁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租赁保证金抵付租金等费用。
5.5在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乙方同意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5.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及添附。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需要对该房屋装修、添附的,装修、添附的方案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须符合该房屋所在地物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及国家的相关要求。租赁期限届满时,甲、乙双方如不续租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折价补偿;不能达成一致的,乙方在返还该房屋时有权将其对该房屋的装修、添附拆除,如不拆除,则视为乙方将该装修、添附无偿赠与甲方。
5.7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相关税、费,若甲方未能按时缴纳应付税、费的,乙方可以代为缴纳,并有权从租金中等额扣除;若乙方未能按时缴纳应付税、费的,甲方可以代为缴纳,并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等额扣除,而后乙方应当于甲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补足租赁保证金。
5.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全部或者部分转租或转借给第三人,亦不得将其对该房屋享有的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单反面解除本同,并依据本合同第9条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5.9基于天津鑫尊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已提供居间服务,甲乙双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之同时向天津鑫尊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支付佣金。
6.合同终止及解除
6.1乙方如需在租赁期限届满后续租,应在租赁期限届满一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
6.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6.3除甲、乙双方续租外,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后一日内,将该房屋及装修、附属设施、设备(详见《物业验收单》)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下返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的谅解之下,均视为放弃,并由甲方处置。若逾期返还该房屋的,则每逾期超过一日,乙方须按日租金的二倍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诚意履行。如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另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本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且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赔偿。
7.2若甲方违约,且乙方已经按本合同约定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添附的,则甲方除需按本条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支付乙方装修、添附补偿费,装修、添附补偿费数额以乙方的付款凭证为准;若乙方违约,且乙方已经按本合同约定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添附的,则乙方除需按本条承担违约责任外,乙方对该房屋的装修、添附无偿赠与甲方。
8.其他约定
8.1凡与本合同签订及履行有关的任何纠纷,双方均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均应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书写的联系地址即为本协议下任何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若因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系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均视为在付邮日收到书面通知。若任何一方联系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
8.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同时生效,本合同的附近时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8.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合同简单篇6
甲方(出租人):证件号码:乙方(承租人):证件号码:丙方(居间人):北京爱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营业执照:11076520611(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房屋租赁及委托丙方提供居间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三方在履行合同中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租赁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建筑面积平方米(以房产证登记或购房合同记载为准),随房一并出租室内设施、家具、电器及办公用具(详见物业交接单)。
第二条房屋租赁用途
该房屋租赁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为个月,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及全部设施、物品,乙方保证如期交还。若乙方有意续租,应在本合同期满30天前书面提出,征得甲方同意后,三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第四条租金
1、租金每月为人民币元,租赁期内共计人民币(大写)元。
2.租金按交付:第一次租金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日内交付,第二次于年月日交付,第三次于年月日交付,第四次于年月日交付,租期较长的按上述交付日期类推,交付日期如遇节假日则相应顺延。
3.租金交付方式:□乙方交付现金,甲方直接收取;□甲方在银行开立帐户,乙方按期向甲方支付。
4.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据。
第五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后在起租前,乙方向甲方交付月房屋租金作为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大写)元。
2.保证金作为乙方不损坏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不丢失家具、电器、物品和不拖欠水、电、燃气、收视、电话及上网等费用的保证。保证金不充抵末期租金,合同期满,乙方结清全部费用,甲乙双方办理房屋移交手续后,甲方应将所收保证金全部返还乙方。
第六条居间服务费
本合同签订时,方应一次性支付丙方居间服务费,居间服务费按一个月租金计算,共计人民币(大写)元。
第七条其他费用
1.该房屋供暖费、物业管理费由支付.
2.租赁期间的水、电、燃气、收视、电话及上网等费用由乙方按单向相关部门交付,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丙方出示房屋权属证明或《购房合同》、能证明产权属于甲方的相关凭证、身份证明、户口本;甲方是转租人的,应向乙、丙方出示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及产权人允许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甲方是代理人的,除出示上述凭证外,还应向乙、丙方提供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2.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租赁期内收回房屋构成甲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3.保证出租房屋的上下水管道、供电、供暖等设施能正常使用,如发生自然故障或损坏,由甲方负责联系物业管理部门维修,所需费用由甲方支付,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条乙方的义务
1.认真审验甲方出示的房屋权属证明或《购房合同》、能证明产权属于甲方的相关凭证、身份证明、户口本。
2.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
3.不得改变承租房屋结构,如需装修、装饰,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4.应爱户房屋内的装饰、家具、电器及办公物品,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乙方应进行修复,并承担因维修发生的费用。
5.不得在承租的房屋内进行违法活动或储藏违法物品、危险物品。
第十条丙方的义务
1.协助审验甲乙双方提供的相关证件。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甲、乙方的合法利益。
3.如实报告租赁房屋的相关信息,并为甲、乙方的个人信息保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有效期间单方终止合同构成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2.乙方租赁期间内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欠交租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10日不交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本条第1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约定
1.丙方的居间服务期限,自丙方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起至签订本合同后起租之日止,如甲方或乙方有任何违约,丙方所收居间服务费不予退还。
2.本合同经甲、乙方签字及丙方盖章后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丙方(盖章):北京爱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部门地址:
部门编号:
经纪人姓名:经纪人证号: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北京签订
居间合同简单篇7
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_________
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
第一条 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提供居间房地产的座落与情况
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_________室共_________套,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_________,其他情况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 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
1.主要委托事项:_________;
2.其他委托事项:_________。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
1.主要委托事项:_________;
2.其他委托事项:_________。
第四条 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其他事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其他事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第五条 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 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_________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___份。
委托人甲(盖章):_________ 委托人乙(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居间合同简单篇8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联系方式: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租赁甲方房产用于乙方经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租约”)如下:
第一章租赁房产
1.1甲方合法拥有座落于泰州市海陵区室房(下称“该房产”),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1130.8M2(其中二层201--1室;472.42M2,二层201室624.52M2,一层四单元171室:33.83M2)。房屋用途为电玩,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章租赁期限
2.1乙方按照本租约的规定,承租该房产的使用权,自
第三章租金
免租期:自起租日期乙方享有个月的免租金房屋的使用权.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在此期间免收租金。但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或管理公司金额缴纳管理费和其他实际经营发生的费用。
3.1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该房产的使用权。
3.2该房产不含税租金采用先缴后租的方式第一年租金人民币伍拾万元(20年月日缴纳二十五万元,20年月日缴纳二十五万元)。第二年、第三年分别为陆拾陆万元一年。第四年、第五年在原定每年陆拾陆万元的基础上递增8%,以上租金除第一年分两期缴纳外,其余均按每年一次性缴纳租金。
3.3甲方在乙方租赁期满后拟继续出租该房产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承租权。
3.4租金以人民币支付至如下账号,甲方提供收据,有关银行汇款的相关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开户行:账号:户名:
第四章租金及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
4.1乙方同意物业费、水电费、国家规定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并承办该房屋在承租期间的相关保险。
4.2在本租约履行期间,若因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未依约交纳租金和其他费用,或乙方人员人为因素,对该房产、及该房产所在大厦的设施、设备造成损害,给甲方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供补偿,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向其发出的经济补偿通知书,乙方收到甲方通知书10日内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经营,
直到补偿结束为止。这期间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3当本租约期满拾天内,乙方将该房产及设施包括乙方装饰装修须原样保留依约完整交还甲方,如超过约定时间视为乙方放弃处理。
第五章管理费及其他
5.1该房产租赁期间的其他与该房产承租使用相关费用由乙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管理公约”)的规定以及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管理公司”)的要求按时如数缴纳。
5.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生效后,相关生产经营所需的手续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第六章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有权根据租约,《管理公约》及管理公约制定的一切有关管理该房产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该房产的公共部位与公用设备,乙方同意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公约》和《用户手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6.2乙方有必要的采取预防措施,以防该房产遭致破坏。
6.3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修不当而致该房产受到损坏时,乙方在房产受损一周内通知甲方及管理公司,并应承担由此而致的修缮费用及赔偿费用。
6.4除得到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改变该房产用途或将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或以其他方式与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该房屋。
6.5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同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并得到乙方同意后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况或处理紧急事项。若由于乙方过错而致该房屋损坏时,乙方根据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否则,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代表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未经同意而进入乙方所租赁的房产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追索赔偿。
6.6事前为经甲方和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产的结构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将该房产内的固定装置与设备擅自移动或拆除。也不得于该房屋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该房屋的承重限度。乙方对该房产的装修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6.7租赁期满,乙方如欲续租需提前二个月提出书面通知,双方另行议定续约事宜并签署新租约。
6.8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乙方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害赔偿后果。
6.9租赁期满,乙方需将自己的所有可移动财产与自置的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且将清洁整齐、地面、墙面、房顶、门、窗、内部线路、开关等状态完好的该房产交还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迁等原因而致该房产内、外遭受损坏时,乙方需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相应的损失。
6.10乙方的员工亲友、访客及其受许可人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的失责行为、违约行为、侵害行为,均视作乙方自身的行为,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章出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7.1甲方保证该房产的通水通电交乙方使用,乙方需国家规定按期缴纳水电费用。
7.2因非乙方责任而致该房产的主要结构、排水管道、电缆等固定装置和设备损坏时,甲方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在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安排修缮工作。在确认甲方确有过错的情况下,甲方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7.3甲方可在租赁期满以前三个月内,在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陪同意欲承租该房产的人员进入该房产内进行察看。
7.4在乙方违反本租约的情况下(详见违约责任),甲方予以纠正并要求赔偿。
7.5私有财产和自置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则作乙方放弃权利处理,届时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委派人员将乙方的上述财产与物品予以处理,并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7.6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房产、收回房产、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他权利。
7.7为使该房产处于适当维修状态,甲方负责维修该房产的任何瑕疵,除非该瑕疵是由乙方使用不当所造成。
7.8甲方保证拥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将房产按本合同之约定租赁给乙方,若有第三人对房产主张权利的,乙方在接到第三人主张权利的通知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负责与权利主张人交涉并依法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7.9如果甲方向第三方转让该房产(或其任何部分),甲方在两周内通知乙方。在此种情况下,第三方应如本租约的原签署方一样,完全接受本租约。
第八章不可抗力
8.1由于地震、台风、暴雨、大火、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响任何乙方不能履行本租约或不能按本租约约定的条件履行本租约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电报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合约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发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约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议决定是否解除本合约,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约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约。同时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因城市规划建设需拆迁或重建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不予补偿。
第九章违约责任
9.1双方同意遵守本租约的规定,如果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9.2本租约所定租期开始后,若甲方单方终止本合约,甲方除了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其根据第四章第一款的规定收取的`租赁押金以外,还应当继续履行出租房屋的义务;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乙方已付的租金不予退还并承担50万元的经济补偿给甲方。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合约期内欲提前终止合约,或到期后不再续约,必须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如甲方提前终止合约,需在终止合约后10日内退还乙方已交付未到期部分的房租,否则,还须按延迟退还天数每日百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交纳滞纳金。
9.3若乙方未能依约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则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立即予以缴付。乙方逾期10日内未能缴付租金,乙方须按延迟缴纳天数按每日百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缴纳滞纳金;如乙方逾期30日仍未能缴付,则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租约解除之日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约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并视作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
9.4除上述第3款规定外,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书面通知其更正后30日内仍未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租约解除之日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约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并视作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乙方已付的租金,甲方将不予返还。
第十章法律适用于争议的解决
10.1本租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10.2凡因执行本租约而发生的或与本租约有关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乙方均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章附则
11.1若本租约的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则本租约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和可执行不受影响,任何一方仍需履行该租金其他条款。11.2凡有关本租约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需以书面形式为准,并采用挂号邮寄或专人送达或传真任一方式传递至本租约之首所列双方地址,致乙方的函件亦可传递至该房产在地地址。双方在该书面信函专函15日后即视为函件已经收到。
11.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签署后的十五日内,应由甲方负责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1.4本租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约的附件。本租约的附件以及经业主授权通过的《和管理公司关于管理该房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租约对租约双方具有约束力。
11.5双方同意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及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信息。
11.6本租约正本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一份用于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该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7本租约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见证人:见证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甲方身份复印件
甲方授权代表委托书
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乙方授权代表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