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店铺转让合同
乙方(受让方):
丙方(中介方):__有限公司(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促成甲、乙双方订立网店转让合同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网店情况)
甲方的网店具体情况如下:
网店名称:网店网址:经营项目:会员帐号:支付宝账号:创建时间:其他情况:乙方对该网店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二条(转让费用及相关事项)
(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网店的转让费用为人民币圆整(.00元);
(二)乙方于收到合同起3日内将全额转让费用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款项后提供真实有效的收款凭证给乙方;
(三)网店成功转让后,该网店有乙方全权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费用、民事及刑事责任等);甲方不再拥有此网店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甲方对此网店不再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费用、民事及刑事责任等)。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资料以及本人电子照片(800_600像素);
2、甲方对所提供店铺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帐号、密码、身份资料等信息及资料)
3、甲方在网店转让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网店所在平台找回网店(包括但不限于找回或者修改会员帐号及密码),也不得有转移帐号内资金的行为,并保证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网店所在平台)不会因网店转让行为而查封店铺;
4、甲方在转让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或者破坏乙方的正常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进行不良宣传等);
5、甲方在转让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网店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帐号资料、客户资料、交易信息、商品资料等);
6、甲方在转让后不得再将该网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7、甲方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法律责任;
8、当网店所在平台转名过户政策正式实施后,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完成网店所在平台的过户手续;
9、甲方应该在网店交易发生时3天内寄送合同给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资料以及本人电子照片(800_600像素);
2、乙方在受让后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进行非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利用该店铺传播非法政治、色情淫秽等信息,非法出售毒品、枪械等违法产品,非法进行信用卡套现等违法行为);
3、乙方在受让后不得违反网店所在平台的规则;
4、乙方在受让后有权再将网店通过正规途径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5、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支付宝贷款逾期造成信贷影响,或有违反支付宝相关规则,国家相关金融法律等行为,对甲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实际影响或财产损失,则视为违约,为避免损失扩大或涉嫌信贷诈骗行为,甲方有权收回网店,解除交易合同并就具体情况对乙方进行索赔。
6、乙方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所有法律责任;
7、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合同后3天内寄送合同丙方。
第四条(中介方佣金标准及相关事项)
经三方友好协商,对促成本合同成立的丙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佣金。
(一)丙方促成本合同成立的,甲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佣金给丙方:
按该网店转让费用总额的10%,具体数额为人民币元支付给丙方;
(二)丙方促成本合同成立的,乙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佣金给丙方:
按该网店转让费用总额的10%,具体数额为人民币元支付给丙方;
(三)丙方责任范围
丙方作为促成本合同成立的中间方,应负责网店转让过程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的网店转让行为均符合本合同规定,丙方的责任终止于乙方确认店铺真实性,并支付转让费用给甲方。对网店转让后此网店的经营状况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以下行为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之约定;
(二)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以下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之约定;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协定,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第三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第三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二)三方协定,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甲、乙双方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甲、乙双方交易的。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转让费用总额的,计人民币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四)甲、乙双方商定,如发生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情形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守约方无法证明实际损失多大,双方同意直接推定守约方的经济损失为转让费用总额,即人民币元。
关于店铺转让合同篇2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______,产权人为______。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月租为______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该饭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______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交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______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饭店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人为有可能所发生一切事故,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店铺转让合同篇3
转让方(甲方)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甲、乙、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店铺情况
甲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街_____(路)_____号的店铺原为:_____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店铺租期
甲方与房东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年租金为_____元人民币(大写:,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5月1日交至房东。
三、店铺费用
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东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店铺物品
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商品全部归乙方所有。
五、转让费
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过户手续
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在三日内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商品欠款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逾期约定
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____%作为违约金。
八、不可抗因素
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未尽事宜经协议可进行补充,且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九、本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关于店铺转让合同篇4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出租方(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
转让门面位于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
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一年,即自20___年__月__日起20___年__月__日止,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______________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__元,上述欠交款项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
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__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转让门面定于20___年__月__日正式交接。
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______________元/天;超过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______________元/天。
丙方保证该转让门面为其合法所有,享有门面的出租权,并不得“一房多租”。如因丙方原因造成门面所有权、租赁权纠纷,应由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丙双方违约金。该违约金按下述方式计算:甲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合同约定转让费×1;乙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合同约定转让费×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___年__月__日20___年__月__日
关于店铺转让合同篇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_____市_____区_____街_____号奶茶店转让事宜达成协议签订本转让合同。
第一条、转让店铺位置
乙方转让经营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可以更改甲方的经营范围。
第二条、店面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店面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店面面积_______
2.该店面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给乙方使用。
3.本合同签订后当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财产进行清点、确认、交接。
4.甲方负责教会乙方人员奶茶店所有产品的调配方法,教会为止。
5.乙方如需更改甲方和奶茶品牌所有人签订的合同上的被特许人名称,甲方愿意协助办理,但是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转让金用支付方式
1.该店转让金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整)。
2.转让金支付方式:自本同生效后当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金________元。交付甲方。
第四条、店面交付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门店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协商解决。
3.甲方交还乙方的店面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理。
4.在转让以后,甲方负责店面房租合同的转让到乙方名下事宜。一同协助乙方以后房租到期的后续房租的价格协调,房租由乙方支付。由租房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租、租房税、租房押金等)均由乙方支付甲方将不从中获取利益
第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生效之后
本合同生效之后乙方将拥有自主经营权利,甲方将不得与无故干预正常的经营。未尽事宜时,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补充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店铺转让合同篇6
转让方(甲方):
陈立叁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永嘉县瓯北镇阳光大道公园管理房一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2平方米。
二、租期为三年,__年3月1日至20__年3月9日止,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租金为35万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元)。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东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甲方所有,任何东西不得破坏。如房屋需要装修,房屋外不得有任何改动,如进行改动造成所有损失全面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在租赁期内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店铺转让给他人。发现转让给他人,甲方立即收回,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
六、由于该店铺产权属于瓯北镇人民政府这以特殊产权的原因,乙方租赁后对外不得讲该店由甲方转让使用,要讲乙方与甲方共同经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解释。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甲方退还实际租赁天数的租金,其它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必须如实向甲方讲明经营项目,如超经营项目或经营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或造成不良后果,政府部分出面要求停止经营的,甲方立即收回经营权,造成的损失全部有乙方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