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租赁合同简单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须按年度预付租金(外汇支票)___美元(或其他外币,或外汇兑换券____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单后,应在三十天内一次付清。逾期须按日支付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以补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甲方根据北京地区物价和房屋修缮费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对乙方承租的房屋租金进行调整,但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第二条
甲方负责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电、煤气和热力。乙方按有关部门的规定缴付费用。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设备维修不及时,引起水、电和热力的供应中断,甲方将酌情减收相应的费用。
第三条
甲方对出租的房屋进行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持房屋的结构牢固,设备和装置完好。甲方将负责下列自然损耗的免费维修:
1.屋顶漏雨,地板糟朽;
2.门窗五金配件、门窗纱的修理和更新;
3.管道堵塞,阀门、水咀和水箱零件失灵,热力系统和卫生设备的修理和更换;
4.灯口、插座、电门和电线的修理和更换,配电室的维护和清扫;
5.围墙、栅栏歪闪酥裂,庭院道路破损;
6.房屋外部的油漆粉刷每四年一次。
乙方应将房屋发生损坏或危险的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修理。甲方进行上述工程前,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应给予必要的方便和协助。
第四条
由于甲方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造成房屋结构损坏,发生安全事故,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甲方应给乙方提供另外的房屋,乙方应按期从承租的房屋中迁出。如果乙方借故拖延不迁出,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房屋危及乙方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乙方订立合同时明知该房屋质量不合格,乙方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五条
乙方对承租的房屋、设备及庭院内的附属建筑物、树木等有爱护保管的责任。对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或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乙方对房屋、设备、装置的自然损耗不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对承租的房屋进行下列各项自费工程:
1.在不损坏房屋结构的条件下,改变室内装修原样;
2.增添固定装置和设备。
乙方在改变室内装修原样、拆除或更换原有的炉具、灯具、卫生设备等时,应负担相应的损失费。在租赁关系结束时,乙方增添或更换的设备可以拆除。乙方可以自费油漆粉刷房屋。
第七条
乙方需要对承租房屋扩建、改建;或在庭院内新建房屋,须经甲方同意,并另订协议。
乙方对承租房屋、庭院进行乱拆、乱搭,造成房屋设备和庭院绿化树木的损坏时,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增加电容量,但施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不得使用超负荷的电气设备和擅自改动供电设备。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乙方应自行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九条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致使乙方承租的房屋遭到破坏,甲方应视房屋破坏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该房屋修复时为止。
第十条
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市政建设需要,甲方收回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向乙方另外提供房屋。
第十一条
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转让或转租。退房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对房屋及其设备检验确认完好(除自然损耗外)后,双方办理终止租赁手续。租金按终止日结算。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为止。期满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异议,合同将自动延长一年。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甲方代理人: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
(本人签名) (本人签名)
办公楼租赁合同简单篇2
出租方: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租赁协议:
租赁标的物及租赁目的
1.甲方将位于______市北站路_____号综合办公楼_____楼内半层转租给乙方作办公使用。该层办公楼原为甲方向______市______商贸有限公司所租赁的。
租赁期限及租金
2.租赁时间为贰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止。
3.租金每月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元(¥_______元)整。乙方租满一年后,从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递增_______%。
4.租金以人民币统一结算,按月结算,先交后用,每月_______日前交清。
5.在签订办公楼租赁协议书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押金(大写)人民币肆仟元(¥_______元)整。该押金在乙方租赁期满无违约行为后退还。
6.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甲方应优先乙方租用,租金按递增后执行。
甲方的权利义务
7.在办公楼租赁协议书生效后,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使用,在乙方租赁期间为乙方合理使用租赁物提供便利。按约定收取租金。
8.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对租赁物的合理使用,乙方不得改动原房屋装修及结构。如乙方损坏房屋装修及结构。
9.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乙方在正常使用时属自然磨损的损坏除外。
10.甲方有权利监督乙方安全和消防管理。
11.如因原出租方______市______商贸有限公司企业整体出让或政府规划等非人为原因,造成办公楼租赁协议书不能继续执行时,办公楼租赁协议书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12.甲方应协助提供给乙方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所需的各种资料。
乙方的权利义务
13.在法律规定各办公楼租赁协议书约定范围内使用租赁物,不受甲方干预。
14.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转租租赁物,不得改变租赁用途。
15.按约定交纳租金,如超过十天不交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办公楼租赁协议书,收回租赁物。
16.接受产权单位的安全、消防监督,做好租赁物的消防安全工作,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17.办公楼租赁协议书终止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办公楼租赁协议书后,乙方应在终止或解除后三天内将租赁物返还甲方。
水电费的交纳水电费按实际使用量,每月向甲方结算。
18.每月按有关规定交纳卫生清理费。
违约责任
19.乙方未按本协议定期支付租金,甲方按每日______%收取欠交租金的滞纳金,超过________天不交租金,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办公楼租赁协议书,收回租赁物。
20.甲乙双方应做好各使用的财物的安全消防工作,并自行购买财产保险或消防器材,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1.办公楼租赁协议书终止或依法解除,乙方不按约定返还租赁物的,每迟延一日,乙方按上年平均日租金额双倍交纳违约金给甲方。
22.本办公楼租赁协议书依法订立后即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法律规定和本办公楼租赁协议书约定解除办公楼租赁协议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争议的解决方式
23.甲乙双方发生一般争议时,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发生特别严重的争议时,通过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公楼租赁协议书的生效
24.本协议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即刻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市居家房地产经纪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办公楼租赁合同简单篇3
出租方: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所属的府谷县府谷镇滨苑购物广场九层办公室租赁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位于府谷县府谷镇滨苑购物广场九层,乙方租用的办公室用房包括: 套间一套,单间一间。
第二条房屋用途
房屋用途为商用、办公。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五年,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单价:套间每套租金为人民币3万元/年(大写:叁万元整),单间每间租金为人民币1.5万元/年(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2、租金总额:房屋租金为人民币4.5万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
3、租金支付日期:按年交纳房租。本合同生效当日,乙方应付甲方全年租金共计4.5万元。
4、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以现金或支票的形式交给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账户。
第五条维修养护责任
乙方应正常合理使用承祖的房间以及公共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失,乙方要及时修复,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租赁期内,非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毁损、灭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
第六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1、甲方允许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但改善或增设他物不得因此损坏租赁房屋,而且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结构改造,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可对房屋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投资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装饰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也不得影响其他第三人,如因乙方的装饰装修造成甲方房屋受损或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3、租赁合同期满时,对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的他物的处理办法是:
⑴乙方改善或增设的他物,不可移动部分,如地板、墙壁、天花板,归甲方所有,如因乙方搬、卸、拆行为破坏房屋地面、天花板和墙壁的完整性,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或由乙方负责恢复租赁时原状:
⑵乙方改善或增设他物,可移动部分,如桌椅等,归乙方所有,合同期满后,由乙方带走:如租赁期满或合同依法解除后的五日内,乙方未清空房间内物品,视为乙方对遗留物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清空房屋,并有权随意处理乙方遗留物品,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1、由于九层整层只有一个房产证,水电表等,对外只能统一由甲方支付,无法精确区分甲乙双方各自使用量,所以,乙方支付水电空调物业等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摊。且乙方的交费时间为甲方对外统一支付相关费用后,乙方按甲方所持的交费凭证支付凭证记载金额的一半给甲方。
2、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与甲方平均分摊。
第八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出租该房屋。
2、合同终止时,双方需对房屋进行书面交结,经甲、乙双方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乙方仍占用房屋,由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占用期间费用。
3、如乙方需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4、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条提前解除合同的约定
1、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解除合同,在解除合同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随时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①逾期一个月不支付租金:
②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③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④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的。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非因本合同约定的事由擅自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将乙方已交付租金中未发生部分退还乙方,并支付乙方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2、如乙方不能如期足额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欠费金额1%的滞纳金。若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未付清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甲方有权做封门处理,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待乙方付清应缴费用后,经甲方同意后继续使用。
3、如乙方未到合同约定期限提前退租,乙方所交租金不与退款,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如因国家建设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在争议发生之日十五日内,双方不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任何乙方可向本合同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第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办公楼租赁合同简单篇4
第一章 定义及释义
本合同中除文义需另作解释外,下列用语所指意义如下:
“承租单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条所述的物业;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条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条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条所述的租金;
“公共区域”指大厦入口、大堂、公共卫生间、电梯、楼梯间、通道、行人道、行车道、绿化区域、设备机房、洒水系统泵房、消防泵房、风道井、水箱间、自动扶梯、管理处办公用房等处及设施,还包括为大厦的业主、租户、用户及其客户、雇主、被邀者、被许可者及与业主拥有相似使用权的所有其他人员而设并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设施,但不包括任何业主、租户、用户拥有独自使用权的地方;
“公共设施”指为大厦的利益而安装的机器、设备、仪器、装置、管道、机房、电缆、电线及种植的树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个别业主、租户、用户使用的设施不包括在内;
“管理机构”指甲方所指定负责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等事宜的具有专业资质的物业管理机构;
“管理费”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条所述的费用;
“物业管理规定”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所制定的物业管理公约及依据公约和大厦实际制订的规章制度;
“装修守则”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乙方在为承租单元进行装修时所须遵守的规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规则;
“使用人”指乙方的职员和雇员、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来访者和其他占用或使用承租单元的人士;
“特定业务”指乙方进行与其经营范围相关的特定营业活动的业务。
第二章 承租单元
2.1 甲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出租、且乙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承租承租单元。
2.2 除承租单元外,乙方将享有与甲方以及大厦的其他租户和用户共同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权利,但应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机构就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规定。
第三章 租期
3.1 乙方于承租期内向甲方承租承租单元。承租期应包含免租期在内。
3.2 在各免租期内乙方免向甲方缴付房屋租金,但须缴付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各项公用设施费(不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第四章 租金
4.1 承租期内,乙方须于装修免租期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甲方缴付当月的全额租金。
4.2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公用设施费(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4.3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 ]元计算,乙方以[ ]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机构统一收取。
4.4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五章 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5.1 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托管理机构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并按公约及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5.2 在承租期内,乙方须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管理机构缴付当月全额管理费。
5.3 管理费的支付办法,包括货币、兑换率与本合同第四章有关租金的相应规定相同。
5.4 管理费的使用范围详见物业公约所定。
5.5 在承租期内,管理机构可因提供管理服务的运作成本的变动以及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管理费,但应事先通知乙方并说明合理调整理由。乙方应按调整后的金额支付管理费。
5.6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或其他乙方应付的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管理机构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六章 押金
6.1 在签订本合同后五日内,乙方应付给甲方附件一第7条所述的押金,以作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和规定的保障。
6.2 如乙方在整个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的主要相关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管理费,则甲方须于承租期结束后的十五日内一并无息退还将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 在承租期内,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机构任何租金、管理费,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在预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随附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从押金中扣除一笔相等于该欠缴之款项。乙方须在甲方提出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补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则按违约论处。
第七章 承租单元用途
7.1 承租单元仅作为办公用途。如经政府部门同意变更或增加经营范围,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后方可变更承租单元的用途。
7.2 乙方不得将承租单元及其任何部分作为演播室或用于宗教或其他仪式,或用于赌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业主、租户或用户受到骚扰、不便或对之造成损害或危险的方式使用承租单元。
7.3 除甲方或管理机构统一设计所提供,或书面认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外设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厦外面看见的广告宣传、灯箱、装饰、旗帜。
7.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厦名称为其营业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厦名称或其标志。若乙方经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称内使用大厦的名称,乙方须在本合同终止时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更换其法定名称。
7.5 甲方有权随时更改大厦的名称或其任何标记,但须事先通知乙方变更的名称和理由。
第八章 装修或改建
8.1 乙方须遵守甲方或管理机构就承租单元的装修或装饰所制定的装修守则,向甲方递交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的设计图(包括需要额外电力、空调、防火设备之要求)和详细说明。
8.2 在未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及完成办理有关手续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甲方保证乙方递交设计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协助该设计方案尽快得到消防部门正式批复。
8.3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承租单元进行任何重大改动或附加装置,以及对电线、照明或其他装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调系统及公共设施进行任何改动或附加装置,或割损任何门窗、墙体、结构材料或大厦其他构造。
第九章 维护与修理
9.1 管理机构负责承租单元内和大厦外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和中央空调、新风、电梯、公共区域水电、大厦原配通讯、消防等系统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和责任。
9.2 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
第十章 损坏
10.1 在承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承租单元发生全部或部分损坏以致承租单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损坏严重而根本不能修复,在上述损坏发生后的90日内,甲方有权选择:
(1)宣布由于上述损坏而终止本合同;或
(2)修缮承租单元并书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时间。在修缮期间,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结束之日。
如甲方选择修缮承租单元但承租单元在进行重建或重修后180日内仍旧未能修复完毕时,乙方有权经书面预先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合同。
10.2 如承租单元因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只是轻度损坏,部分可以使用,并能满足乙方特定业务的需要,甲方应予以即时修缮,直至承租单元全面恢复使用条件为止。在此同时,租金可相应按损坏比率予以部分减免,有关的租金减免应依据承租单元的修缮期按天数计算。
第十一章 续约
若甲、乙双方在离承租期终止日3个月之前未达成续约协议,甲方或其代表、授权人,可在承租期终止前3个月经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准租户进入承租单元视察。如乙方此间愿继续承租此物业,则双方将参照当时合理的市场价格制定续约后的租金,甲方给予适当优惠。
第十二章 法律费用
12.1 本合同的、印花税、登记费及附带手续费用应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支付。
12.2 若一方有任何违约行为以致对方需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动来维护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强制执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条款,一切有关费用(包括律师费及诉讼费)应由败诉方承担,并由败诉方向胜诉方作出全面赔偿。
第十三章 甲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甲方向乙方声明及保证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就其违反本章所述的责任对乙方或其使用人直接作出赔偿或承担责任:
13.1 中央空调及单元空气
甲方应向乙方按正常办公时间(目前为早八点至晚八点)提供承租单元的中央空调。如乙方有意于上述时间以外享有中央空调,应预先通知甲方或管理机构并支付超时空调费。
13.2 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的检查及维修
管理机构负责对大厦的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及日常维修,使其连续处于良好、适用状态。
13.3 保安、防火、环境、卫生
管理机构负责公共区域及其公共设施的保安、防火、环境、卫生等事项并承担相应责任。
13.4 大厦配套
管理机构应使大厦配套之电力线路、机械设备(含电梯)、水管、通讯及线路、废水排放系统和其他公共设施处于畅通适用状态。
13.5 大厦水牌和标识
甲方承诺并责成管理机构,在广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显位置,以显著字体为乙方制作名称、标识和单元说明,且租期内不收任何费用,但标牌制作费应由乙方承担。
13.6 大厦转让和纠纷
甲方承诺如发生房屋转让或抵押、债务或纠纷等情况,应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单元权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项,均应征得乙方同意方为有效。
13.7 承租单元平静使用权
甲方保证并责成管理机构依据公约及有关法规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保障承租单元得以安全、安静和洁净地正常使用。
第十四章 乙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乙方向甲方和管理机构声明及保证如下:
14.1 支付租金及有关费用
在承租单元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下,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支付租金、押金、管理费、各种设施收费等。
14.2 转让、分租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承租单元及其任何部分进行转让、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让与使用权,但乙方可将承租单元用于其关联公司办公用途和地址,同时应由乙方向甲方统一承担本合同所述责任。
14.3 物业管理规定及保安、保险条例
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管理、维修公约》, 《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甲方或管理机构就大厦和公共区域的管理、使用、保安、保险等所制定的规定。
14.4 遵守防火及安全规则
在对承租单元的使用期间,须遵守中国政府及北京市政府与防火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甲方或管理机构所制定的安全规则,并由乙方自费在承租单元配置除甲方按规定已经配置之外的足够有效的便携式灭火器。
第十五章 交还
15.1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将承租单元之装置、装配和设备恢复至交付乙方时的原来状态(正常折旧、磨损除外),并在良好、清洁、坚固及维修适宜的状态下将承租单元交还甲方。
15.2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负责拆除其对承租单元所进行的任何附加装置或改动。
15.3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搬走其属于自己的物品。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单元内的留置物品,处理留置物品引致费用将由乙方支付。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16.1 本合同各方应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损失。
16.2 如因甲方违约或侵权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可凭有效裁决从下期应付甲方租金或管理费中相应扣除作为赔偿且不构成乙方违约行为。
第十七章 终止租约
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前提下,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条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内所作的任何声明或保证为不正确或不真实,并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后七日内不予纠正时,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违约方追讨因其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章 通知
18.1 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对方的法定地址或对方最后书面通知的营业地点;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内对生效日期另有规定。
18.2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单元或附件一第1条所述的地址。
第十九章 仲裁
19.1 愚笨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或进行协商30日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9.2 在解决争议的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遵守及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章 其他规定
20.1 双方可经协商后修订本合同的条款。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项下的产权变更适用于民法房屋买卖合同不破租赁原则。
20.3 本合同的构成、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20.4 若本合同的规定与《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合同的规定为准。
20.5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办公楼租赁合同简单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赁条款:
一、租赁及租赁期限
1.甲方同意将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
2.租赁期限为年,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租金和支付方式
1.第一个租赁年度的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元);第二个租赁年度租金为人民币(¥___元);第三个租赁年度租金为人民币(¥___元);
2.租金支付方式:第一个租赁年度的租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付清;以后每一租赁年度的租金应在当年 月份前付清。
三、其他费用
1.乙方负责付款;租赁物”乙方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所有水电费用均按供水供电部门的收费标准收取,水电费用损失按实际消耗的5%计算。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发生的水电费,乙方用水用电量以甲方抄表为准。
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绍兴华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缴纳水电费押金。合同终止或租赁期届满时,乙方应付清所有费用并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在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按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的标准支付给绍兴华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每个租赁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和房租同时支付。
四.“租赁物”使用和装饰
1.“租赁物”乙方只能用于商务办公。
2 .“租赁物”交付给乙方后,如乙方需要租赁物”如需进行改建、加固和装修,改建、加固和装修方案应事先经甲方批准,不得损坏;租赁物”在整体结构和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为乙方采取停电、停水等措施..乙方承担改建、加固、装修费用及竣工后的维护费用。
五.租赁期内甲方的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租赁物”交付乙方使用,并设置独立的水电表。
2.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工作;租赁物”正常使用。
六.赁期内乙方的义务
1.自觉遵守治安、消防、物业管理等相关规定,确保“租赁物”甲方接受甲方对“租赁物”安全检查和整改意见。
2.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房租、水电等费用。
3.负责租赁区域内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4.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使用。租赁物”并开展经营活动。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租赁物”。
6.符合甲方对“租赁物”各项管理规定。
七.合同续签
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应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八.保密责任
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内容和另一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了解到的商业秘密。
九.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租赁物”返回
1.本合同可能因租赁期限届满、双方协商一致或不可抗力而终止。租赁物”因为无法使用而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实际损失。
A.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任何其他费用超过30天(含30天);
B.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租赁物”的使用;
C.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对租赁房屋进行改建、加固或装修,或擅自转租、分租或出借;租赁物”的;
D.乙方使用“租赁物”从事非法活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一切实际损失。
A.甲方未能按时交货租赁物”,经乙方书面催交后超过30天(含此数)仍未交付;
B.“由甲方交付;租赁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如被乙方使用将危及安全..
4.本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而提前终止、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在解除或到期之日起三日内;租赁物”清空并返还给甲方..For “租赁物”乙方应拆除建筑物内的固定装饰及附着物(甲方同意不拆除的除外),并在移交前恢复原状。乙方逾期归还“租赁物”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
十.违约责任
1.迟交租金或迟交“租赁物”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租赁物”违约方每天向对方支付500元违约金。
2.一方违约,另一方依据法律或合同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解除合同当年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3.任何一方擅自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除根据本合同或法律规定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情况外,应赔偿对方相当于解除当年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4.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租赁物”如发生损坏或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商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进行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自愿签署,这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任何一方不得受到欺诈、胁迫等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
十二.有效合同和份数
1.本合同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